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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度台湾、港澳学生奖学金评定公示

作者:时间:2018-11-22点击数:

 

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依照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[2017]140号)、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[2017]139号),根据2018年市教委下达的奖学金名额,受理台湾、港澳学生的申请材料,由成绩合格的同学提出书面申请,经教学单位成绩核实,再由我办对申请者有无违纪情况进行审核,拟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,2018年11月22日通过第33次院长办公会审议,名单公示如下:

 

香港及澳门地区学生:

一等奖学金:郝琳琳(学号1641010201)

二等奖学金:冯佳慧(学号1541010204)

三等奖学金:廖嘉俊(学号1541130103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梁志淇(学号1541130102)

台湾地区学生:

三等奖学金:谢雨轩(学号1541140210)

 

各单位或个人对此次评选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或纪检办公室反映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)。

监督电话:

港澳台事务办公室:26241505

纪检办公室:26241590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   

 2018年11月22日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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